证监会同意中铁关于中止审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申请

肇庆资讯助手1 2019-02-12 08:3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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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1日下午,中国中铁公告称,公司于2月2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中止审查通知书》(182019号),中国证监会决定同意公司关于中止审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申请。

2月11日下午,中国中铁公告称,公司于2月2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中止审查通知书》(182019号),中国证监会决定同意公司关于中止审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申请。

据了解,中国中铁于2018年10月中旬宣布拟向中国国新、中国长城、中国东方、结构调整基金、穗达投资、中银资产、中国信达、工银投资、交银投资等9名交易对方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其合计持有的中铁二局25.32%股权、中铁三局29.38%、中铁五局26.98%股权和中铁八局23.81%股权。

2018年12月26日,中国中铁收到证监会对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审查反馈意见。中国中铁需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3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

中国中铁表示,由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申请文件中的财务数据已于2018年12月31日过有效期,公司需要提供公司及标的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数据,而该等数据均需在公司2018年年度审计工作完成并发布年度报告后方可提供。目前,公司正在积极开展2018年度审计工作,但由于公司及标的公司体量大暂时无法在短期内完成,因此公司预计无法在3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提交《反馈意见》的书面回复等相关材料。

鉴于此,中国中铁于2019年1月30日主动申请中国证监会中止对其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审查,并表示将在完成2018年度审计工作并更新相关财务数据后及时申请恢复审查。

来源:中国网地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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