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起,民办学校招生实行100%摇号!全面取消特长生招生

肇庆资讯助手1 2020-01-18 09:3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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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人籍分离”“双重学籍”

今年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实行100%摇号!禁止举办重点班!

今天下午,在中小学招生入学和中小学减负工作新闻通气会上,广东省教育厅通报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并现场发布《广东省中小学生减负工作实施方案》

《方案》明确,坚持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严格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总体目标,为每所义务教育学校科学划定服务片区范围,确保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全覆盖。

新闻发布会现场,来自:南方+

那么,今年中小学招生会有有什么重点和变化?重点圈起来!

01、民办义务教育学校100%摇号

广东是民办教育大省,如何禁止“掐尖”争抢生源?《意见》强调,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将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

也就是说,从2020年起,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全部实行电脑随机摇号录取办学层次同时包括小学和初中的民办学校,应首先通过直升或电脑随机摇号方式招收本校自愿报读初中的小学毕业生,剩余的招生计划应公开报名,实行电脑随机摇号录取。

02、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入学

《意见》要求,所有公民办学校都要严格遵守并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小学一般采取按地段对口方式入学,初中一般采取按地段对口入学、小学对口直升、或电脑派位摇号等方式入学,实行对口直升的,要按照强弱结合原则合理调配对口直升的初中和小学,保障入学机会公平。

同时,要合理确定招生范围。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严格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目标要求,综合考虑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采取单校划片(对口直升)或多校划片等方式,为每所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划定服务片区范围,确保各片区之间教育资源大致均衡。

《意见》提醒,在对学校原招生范围进行较大调整时,要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审慎论证,提前公告。片区确定后,应在一段时期内保持相对稳定。

03、全面取消各类特长生招生

特长生招生是考生家长的关注焦点之一。《意见》提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结合学校办学规模、办学条件及省定班额标准等,科学核定各学校招生计划,于招生工作启动前一周向社会公布。严禁超计划招生,严格控制存在大班额和大校额学校的招生计划,确保在零增量的基础上逐步消除现有大班额。

需要注意的是,从2020年起,全面取消各类特长生招生,各地不得再核准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长生招生计划高等学校附属中小学校和省、市属学校的招生计划须按程序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核准。民办学校的招生计划须报审批地教育行政部门核准。

04、严禁“掐尖”争抢生源

不久前,广东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对10所中小学违规招生行为进行全省通报批评,并取消学校2020年全省评先评优资格。

长期以来,一些学校开展各类提前招生,“掐尖”选生源,或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的行为屡禁不止,既严重扰乱了招生工作秩序,违背教育规律和青少年成长发展规律,又影响了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意见》明确,严禁学校通过举办相关培训班或与社会机构合作提前选拔或特殊培养学生,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夏(冬)令营、研学活动、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或参考,不得以面试、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坚决整治公民办学校通过面试、面谈、人机对话、简历材料等方式为依据的“掐尖”招生、提前招生、违规争抢生源的行为,坚决防止对生源地招生秩序造成冲击。

其中,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原则上面向学校所在县(市、区)域内招生,无寄宿条件的民办学校不得跨县(市、区)域招生,有寄宿条件且需跨县(市、区)域招生的,由学校所在地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学校申请初核后,报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核准。

05、义务教育严禁举办重点班

《意见》提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实行均衡编班,严禁举办重点班,包括以特长班、特色班、快慢班、尖子班、兴趣班和“奥赛”班、国际班等名义的变相重点班。

义务教育学校在编班时,要严格按照省定标准班额要求,以及男女生比例相对均衡原则和随机原则将男、女学生分配各班,均衡配置各班师资力量,不得按学生成绩进行编班,不得为编班进行任何形式的考试或测试。

同时,普通高中学校要根据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学生选课情况,合理排课编班,科学制订选课走班指南和课程实施方案,确保课程之间、年级之间的均衡性和学科学习的连贯性。

06、不设“限制性”分数线

全省于2020年初中一年级新生开始实施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招生录取办法改革。为此,各地要根据实际优化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指标体系,制定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指导初中学校健全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机制。

《意见》明确,自主招生对象为具有创新潜质和学科特长的学生,体育、艺术、科技等特长特色类型招生均纳入自主招生范围各市可给予有条件的普通高中一定数量的自主招生名额,其中公办学校自主招生比例控制在学校年度招生计划的10%以内。

同时,落实指标到校政策,优质普通高中学校要安排不低于50%的招生名额,主要按初中学校在校生数,直接分配到区域内各初中学校(含民办),并适当向薄弱初中、农村初中倾斜。名额分配招生采用单独批次、单独录取的招生办法,原则上不得设“限制性”分数线。从2020年入学的初中一年级新生起,普通高中学校名额分配招生一律不得设“限制性”分数线。

07、严禁“人籍分离”“双重学籍”

2019年,“人籍分离”“双重学籍”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和讨论。

《意见》提出,严格规范学籍管理。学校应当从学生入学之日起一个月内为学生建立学籍档案学校要严格落实学籍管理“一人一籍,籍随人走”的要求,不得以虚假信息建立学生学籍,不得重复建立学生学籍,不得擅自删除学生电子学籍信息。对于未经学校批准,不按学校规定期限到校办理注册者,不予以建立学籍。各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学籍工作的核查,及时查处和纠正学籍建档过程中的不规范行为,严禁“人籍分离”“双重学籍”等情况出现。

08、保障特殊群体受教育权利

《意见》提出,保障特殊群体受教育权利。其中,各地要认真落实国家“两为主、两纳入”要求,强化流入地政府责任,进一步提高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就读的比例,完善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

持有香港、澳门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居民或其随迁子女来我省接受义务教育的,按照“欢迎就读、一视同仁、就近入学”原则,平等享受当地随迁子女入学相关政策和基本教育公共服务。

加强留守儿童入学管理,全面建立农村留守儿童档案并在学籍系统进行标注,准确掌握在校留守儿童信息;保障贫困家庭子女入学,按照“一家一案,一生一案”原则,制订帮教方案,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政策;做好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招生入学工作。

违反招生政策和纪律以及扰乱中小学入学招生秩序的行为,对于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单位和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责令主管部门核减招生计划等处罚措施。对落实中央和国家重大政策不力的,将纳入市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视情况分别给予核减分数或者降低评价等级处理。

最后,省教育厅等九部门印发的《广东省中小学生减负工作实施方案》原文如下: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印发中小学生减负措施的通知》有关要求,深入实施素质教育,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进一步规范学校办学行为

1.坚持正确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教育规律和人才培养规律,坚持改革创新,以凝聚人心、完善人格、开发人力、培育人才、造福人民为目标,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发展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成才。

2.坚持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严格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总体目标,为每所义务教育学校科学划定服务片区范围,确保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全覆盖。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不得通过考试或变相考试(面试、评测)等方式选拔学生。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坚决整治以任何形式提前选择生源,对生源地招生秩序造成冲击的行为。

3.规范普通高中招生行为。公办和民办普通高中学校要严格按审批机关统一批准的招生范围、招生计划、招生时间、招生方式同步招生,严禁违规争抢生源、“掐尖”招生、跨审批区域招生、超计划招生和提前招生。落实优质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分配到初中政策。完善自主招生,严格按照自主招生办法和程序组织自主招生录取工作,并主动公开招生的各环节和录取结果。

4.规范学校编班行为。义务教育学校各年级学生实行常态编班,严禁举办重点班。义务教育学校在编班时,要严格执行省定标准班额要求,按照男女生比例相对均衡原则和随机原则进行编班,均衡配置各班师资力量。义务教育学校不得按学生成绩进行编班,不得为编班进行任何形式的考试或测试。普通高中学校要根据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学生选课情况,合理排课编班,科学制订选课走班指南和课程实施方案。

5.加强学校课程管理。严格执行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科学编排课程,按要求开齐开足开好各类课程,并按规定在校务公开栏、学校网站上公布课程安排表。规范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管理,义务教育学校不得引进境外课程。学校和教师不得随意增减课程课时,不得随意增减课程难度,特别要保证按规定开足、开齐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课、艺术课(或音乐课、美术课)、综合实践活动等课程;确保学生每天体育锻炼1小时,条件允许情况下尽量安排在户外。优化义务教育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结构,确保劳动教育课时不少于一半。专题教育项目实行教育部门归口管理,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随意要求学校增加专题教育内容。

6.从严管理教材教辅。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中小学教材教辅材料管理相关规定,加强中小学教材和教辅材料管理,严格执行编写、评议、选用、发行、代购、使用等相关政策。严禁滥派、滥订、滥发和搭载各种教辅材料,严肃查处义务教育学校使用境外教材行为。加强教辅材料进校园检查管理,坚持学生自愿购买教辅材料原则,实行“一教一辅”,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教辅材料。规范校园学习类APP使用管理,凡未经审查备案的中小学校园学习类APP,学校、教师不得要求学生使用。

7.加强课堂教学管理。各学校要落实教学常规管理要求,做好教学计划制定、备课、上课、作业批改、教学反思和评价等教学基本环节的整体设计与落实。建立以学生发展为本的新型教学关系,大力开展课堂有效教学研究与实践,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和效率,坚决杜绝教师“课上不讲课下讲,课上少讲课后讲”行为,严禁超课标教学、抢赶教学进度和提前结束课程。坚决查处不遵守教学计划、“非零起点”教学等行为。未经教育部门同意,不得随意要求学校组织学生参加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活动。严禁学生将手机、平板电脑等电子产品带入课堂,带入学校的要进行统一保管。使用电子屏幕产品开展教学时长原则上不超过教学总时长的30%。

8.科学合理布置作业。学校要统筹调控不同年级、不同学科作业数量和作业时间,督促学生完成好基础性作业,强化实践性作业,探索弹性作业和跨学科作业,不断提高作业设计质量。教师要认真批改作业,强化面批讲解,及时做好反馈。严禁教师布置惩罚性的作业,杜绝将学生作业变成家长作业或要求家长检查批改作业。学校要建立完善学生各学科作业量情况摸查制度,并及时将摸查结果反馈给任课教师。

9.规范统一考试及评价。严格控制统一考试次数,除国家、省、市和县(市、区)组织的学业质量监测外,小学一二年级每学期学校可组织1次统一考试,小学其他年级及初中每学期不超过2次统一考试。不得在小学组织选拔性或与升学挂钩的统一考试。严格依据课程标准和教学基本要求确定考试内容,命题要符合素质教育导向,不出偏题怪题。义务教育阶段考试成绩实行等级评价。严禁以任何形式公布学生成绩和排名。普通高中要加强学科组协调,控制统考统测和日常考试次数。

10.合理安排学生作息时间。严格控制中小学生在校集中教学时间,小学、初中、高中学生每天教育教学时间分别不得超过6小时、7小时和8小时;原则上学校统一安排教育教学活动(含早读)时间,小学不早于8:00,初中不早于7:40,普通高中不早于7:20。建立弹性离校制度,合理安排学生离校时间。教师不得采取“拖堂”或其他方式挤占学生课间休息时间。学生中午休息间隔时间不少于1.5小时。严禁组织学生在节假日(含双休日和寒暑假)集体上课,或以补差、提优等形式变相组织集体上课或考试。严禁学校将课后服务变为集体教学或集体补课。学校和家长要保障小学、初中和高中学生每天睡眠时间分别不少于10小时、9小时和8小时。

11.规范教师从教行为。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严格落实《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学校要与教师签订规范教育教学行为承诺书。教师在教育教学中,要落实素质教育要求,引导学生端正学习态度,培养学生良好学习习惯,不做“刷题机器”。教师不得组织、介绍、诱导学生参与校内外有偿补课,不得课后有偿辅导、有偿家教,违规收受学生或家长的礼品礼金,不得要求学生从事与教育教学无关的事务。

二、促进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发展

12.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培训行为。依法依规对校外培训机构进行审批登记,开展专项治理,强化日常监管,切实规范校外培训秩序。鼓励发展以培养中小学生兴趣爱好、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目标的培训,坚决禁止应试、超标、超前培训及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行为。严肃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纪律,坚决禁止中小学校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招生,坚决查处将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结果与中小学校招生入学挂钩的行为,并依法追究有关学校、校外培训机构和相关人员责任。13.强化在线培训监管。参照校外线下教育培训机构管理要求,同步治理校外线上教育培训机构,切实解决中小学生课外负担过重问题。按照国家要求建立中小学校外线上教育培训的备案管理制度,重点审查学科类校外线上教育培训机构的基本情况(机构简介、培训宗旨、业务范围、保障条件、服务承诺、资金管理等),以及线上学科培训班的培训内容、师资队伍、招生对象、进度安排、上课时间、收费情况等,督促中小学校外线上教育培训机构加强行业自律、有序开展业务。

三、联动推进家庭教育

14. 给孩子讲好“人生排名前列课”。家庭是人生的排名前列所学校,家长是孩子的排名前列任老师。有关部门和学校要引导家长树立科学育儿观念,正确认识孩子成长规律,尊重孩子个体差异和天性,把培养孩子的好思想、好品行、好习惯作为家庭教育的首要目标,理性设置对孩子的期望值。加强家庭交流互动,注重言传身教,培育好家风,传承好家训,帮助孩子树立学习信心,增强学习动力。根据孩子的兴趣和现状谨慎选择适合的培训,避免盲目攀比、跟风报班。

15.培养孩子健康生活习惯。安排孩子每天进行户外锻炼,鼓励支持孩子参加各种形式体育活动,培育1—2项体育运动爱好,引导孩子从小养成良好锻炼习惯,积极参加各类社会实践活动,拓宽孩子视野,培养积极乐观的心理品质。经常关注孩子情绪变化和心理健康,采取措施进行有效疏导。有意识安排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教育孩子自己的事情自己做、家里的事情帮着做。引导孩子合理使用电子产品,上健康网站,不沉迷网络游戏,不用手机刷屏,不长时间看电视。

16.强化家校社协同育人。建立健全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形成政府、家庭、学校、社会联动的家庭教育工作体系。学校要通过家长委员会、家长会、家访、家长学校、家长课堂等途径,建立良性的家校互动关系和沟通机制,为家长提供公益性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妇联组织要做好家庭教育指导,促进家长做好学生减负有关工作。教育、妇联等部门要统筹协调社会资源支持服务家庭教育,推动建立街道、社区(村)家庭教育指导机构,将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纳入社区教育服务体系,组织举办家庭教育培训讲座及体验活动等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每年至少组织2次家庭教育指导和2次家庭教育实践活动。

四、强化政府监督管理

17.克服片面评价倾向。各地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和科学的教育质量观,坚决破除“唯分数、唯升学”的顽瘴痼疾,严禁给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下达升学指标,或片面以升学率评价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不得单纯以升学率或平均分等作为评价学校办学质量的标准,注重对学校开展增值性评价。学校不得将学生考试升学情况作为教师考核、绩效和奖励的少有依据。18.严格活动竞赛管理。从严控制、严格管理面向中小学生的各类竞赛活动,原则上不举办面向义务教育阶段的全省性竞赛活动。教育部门要加强日常监管,对未经批准违规举办的活动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公安机关和民政部门要坚决查处或取缔“山寨社团”“离岸社团”违规举办的以营利为目的的赛事。任何学校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未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的评优、推优及竞赛活动,不得为违规竞赛提供场地、经费等,不得将竞赛结果作为中小学招生入学依据。19.加强“进校园”活动管理。各地要建立完善各类“进校园”活动的备案管理制度。对各类进校园或组织中小学生参加的活动,要对活动内容、具体方案、举办单位和参加人员等进行备案审查。对经批准的各类“进校园”项目实行清单式管理,在每学年初向社会公布活动清单。凡未经批准的“进校园”活动,一律禁止进入校园或组织中小学生参加。20.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监管。各地要健全工作机制,严格培训机构审批登记,落实年检年报制度。地方社会综合执法部门每年对培训机构进行不少于两次的执法检查,对违法违规的培训机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并列入黑名单,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21.支持做好校内课后服务。积极构建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学校主责、社会参与、家长支持的校内课后服务工作机制。各地可根据课后服务的性质,采取财政补贴、收取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等方式筹措经费。学校教职工参与校内课后服务工作取得的收入,在学校绩效工资总量外单列管理。22.深化考试招生改革。完善入学制度,统筹设计小学入学、小升初招生办法。采取单校划片或多校划片等举措,将热点小学、初中分散至每个学(片)区,确保各学(片)区之间教育资源大致均衡。稳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深化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建立健全初中、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完善综合素质评价办法,积极运用信息平台开展综合素质评价工作。

五、加强组织保障

23.健全组织领导。全面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将减负工作作为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重要内容常抓不懈。各地要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纪委监督、部门合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工作协调及配合,明确分工、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共同落实中小学生减负工作责任。

24.开展自查自纠。2020年4月30日前,各地要针对区域内中小学生学业负担情况全面开展摸底分析,制定出台减负工作方案,对造成中小学生过重学业负担的行为开展自查自纠,建立问题工作台账,及时销号整改。各地要通过多种手段全面掌握学生学业负担情况,探索建立学生学业负担监测系统,适时委托第三方开展学生减负工作评估。

25.强化督导检查。各地要把中小学生减负工作纳入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估内容。教育督导部门要把减负工作纳入教育督导评估体系,落实督学责任区制度,通过自查、随机抽查、实地督查等多种方式对地方开展减负工作进行督导,并将督导结果作为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减负工作不力、群众反映强烈的,要依法依规予以严肃问责。

26.加强舆论宣传引导。各地要通过广播电视、学校教育等多种途径对国家、省中小学生减负政策宣传解读,多层次、多角度宣传科学教育理念,引导家长和社会转变观念,努力消除“抢跑文化”“超前教育”“剧场效应”等功利现象,营造良好育人氛围。严禁各类新闻媒体炒作考试成绩排名和升学率,不得以任何形式宣传中高考状元。

27.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各地、各学校要向社会公布监督、投诉电话和邮箱等,畅通反映情况渠道,引导广大学生家长共同监督减负工作,切实发挥舆论的监督作用。对造成中小学生过重学业负担的行为零容忍,举报一起查处一起。

 本实施方案自2020年3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

资料来自:南方网、广东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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